被收监近两个月后,吉林舒兰男子李某加于2025年8月5日被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取保候审。去年8月,他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被刑拘,后分别被滨海新区公安局、滨海新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天津市滨海新区作出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刘文芳称,法院开庭后将取保候审的李某加收监,意味着李某加极有可能会被判罚实刑;后法院又将已被收监的李某加取保,则代表着该案或将迎来转机。这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两高一部”于7月22日出台(2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对帮信等犯罪的司法适用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
具体到该案,刘文芳认为,依据《意见》对“主观明知”及“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李某加主观上不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其本人并未实际参与提供李某个人银行卡的行为,主观上没有明知,没有获利等均不构成“情节严重”的事实;涉案银行卡数量、资金流水等均未达《意见》规定的入罪标准,依法可能不构成犯罪或属情节显著轻微。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