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界面新闻了解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廊坊银行被警告,并被罚款195.7万元。
经查,廊坊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
时任廊坊银行合规副总监朱某红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时任廊坊银行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裴某红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时任廊坊银行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马某对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罚2万元。
今年二月份,河北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廊坊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同意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受让廊坊银行股份。
受让后,廊坊控股合计持有廊坊银行11.5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99%,成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
据长江商报报道,当地国资大手笔增持的背后,是近几年来,曾连续多年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的华夏幸福陷入债务危机,并接连处置廊坊银行股权。与此同时,以廊坊控股为代表的国资持续增持廊坊银行,维持该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公开信息显示,廊坊银行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是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下辖1个营业部、2家分行(石家庄、天津),实现了跨区域经营。廊坊银行已初步形成一家可以为客户提供综合型、多元化、一站式金融服务的区域城市商业银行。
从廊坊银行披露的数据来看,2024年该行总资产规模出现缩水。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行总资产规模3028.36亿元,较年初减少53.42亿元。同时,2024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36.19亿元,实现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69%、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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